1.慎重選擇貿易伙伴 在尋找貿易伙伴和貿易機會時,應盡可能通過正式途徑(如參加廣交會和實地考察)來接觸和了解客戶,不要與資信不明或資信不好的客戶做生意。在簽訂合同前,應設法委托有關咨詢機構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,以便心中有數,作出正確的選擇,以免錯選貿易伙伴,自食苦果。 2.預先在買賣合同中明確信用證的內容 買賣合同是信用證的基礎,出口商日后收到的信用證其內容如何,可預先在買賣合同里作出明確規(guī)定。大致包括:開證日期(以開到日期為準);信用證的有效期(裝船后15天在出口地到期);規(guī)定開證行、保兌行(在一定條件下);指定信用證的種類(不可撤銷、即期、可轉讓等);備類單據名稱與份數;允許分批轉運(不應限定每批裝運間隔期間,如每批間隔30天);規(guī)定出口商有權依照合同修改信用證條款,若進口商不按其要求修改,出口商有權提出損害賠償。 3. 慎重安排信用證的開發(fā)方式及條件 在信用證交易中,賣方必領嚴格按照信用證規(guī)定的條件去裝船交單,才能取得款項。因此,賣方在訂立買賣契約時,對于有關信用證的開發(fā)方式及其條件,必須作慎重的安排與選擇,盡可能作到按自己認為滿意的方式來安排信用證的開發(fā),并對所接受的信用證條件都有絕對的把握履行,對于沒有把握履行的條件不要訂立或要求修改。如:應要求買方在買賣契約訂立以后盡快開發(fā)信用證,以便有充分的時間來安排生產、購貨或裝船。對于新往來的客戶,宜要求對方申請其銀行開發(fā)信用證以前或申請開發(fā)信用證以后,迅速將浦? 出口方及銀行均需對信用證進行認真審查,審查范圍及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:首先,核對信用證的內容與買賣合同是否一致,發(fā)現有出入的內容及無法執(zhí)行的條款必須迅速要求進口商改證,而且只有收到開證行的改證通知書后方能裝運貨物,萬不可輕信客戶的允諾。其次,審查信用證的可靠性。如信用證的真?zhèn)?、開證行的信用、信用證的種類、信用證的生效等。對開證行的名稱、地址和資信情況與銀行年鑒進行比較分析,發(fā)現疑點,立即向開證行或代理行查詢,以確保來證的真實性、合法性和開證行的可靠性。根據《統(tǒng)一慣例》第8條的規(guī)定,通知行應合理謹慎地核驗所通知的信用證表面真實性。因此,通知行有責任鑒別所通知信用證的真?zhèn)?。實務中,通知行往往要掌握開證銀行的簽字樣本,運右,對此,賣方可以參考倫敦每年 出版的《銀行家年鑒》(the bankers a1manac and year book)。
歐洲港口:索利戈爾斯克(soligorsk)港口介紹、索利戈爾斯克港口代碼中新(重慶)跨境電商產業(yè)園正式啟動運營歐洲港口:瓦爾內明德(warnemunde)港口介紹、瓦爾內明德港口代碼美國FBA海運怎么選擇優(yōu)質物流商攀巖繩EN 892測試要求亞馬遜A9算法到底是什么?shein延遲發(fā)貨怎么辦?什么是FBA冠捷跨境物流